“兄弟学籍顶替案”最新进展:哥哥已向多部门实名举报湘潭大学
2026年9月9日下午,长沙一间邮局里,一沓举报信被唐时达塞进了邮筒。收件方涵盖省纪委监委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审计厅四个部门。信里附着一份湘潭大学5月16日挂出的采购公告——一项诉讼代理法律服务,预算 40万元 ,走的是单一来源采购,案件名被星号遮住了。 省高院都裁定学校程序违法了,他为什么还在一封接一封地告? 被星号遮住的案子,正是他耗时七年、本硕博学历均被撤销的那场学历之争。 01 七年拉锯,一场买房纠纷如何打成学历官司 纠纷的根源不在学籍,而是一套房子。唐时达和唐一达是双胞胎,因为代持购房产生经济摩擦,矛盾逐步升级,最后竟牵出了学籍问题。 2018年,弟弟唐一达向湘潭大学反映,称哥哥冒用了自己的名字就读。两人此前曾达成过协议,弟弟也一度承认反映内容不实,后因一笔尾款反悔,举报被重新启动。 同年8月,唐时达的本科学历被湘潭大学撤销。他不服,向法院提起诉讼,案件经历一审、二审、再审,一拖就是数年。 这里需要把话说在前面:本文不去判断有没有冒名顶替——那是法院的活;真正要看的是程序——学历被反复撤销的这些年里,权力怎样运转,普通人又得承受多大的代价。 2025年8月,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,认为学校撤销学历的 证据不足、程序违法 ,撤销原判决并责令重作。可到了11月,学校又以同样理由撤销了他的学历,此时他的本科、硕士、博士学历已全部被撤。 2026年8月18日案件再次开庭,弟弟以第三人身份出庭,母亲当庭表示两个孩子是双胞胎、各自考取、不存在冒名。法院当天未宣判。到了9月9日,唐时达把质疑那笔40万采购的举报材料寄向了多个部门。 02 省高院判赢了,学历为什么还是没回来 不少人觉得省高院判了,学历就该恢复了,事情没那么简单。法院的裁定是"撤销原决定、责令重作"——否定的是原决定证据和程序都站不住脚,却没说不准学校重新调查之后再作一份新的。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为有一道明确约束:被判决重作之后, 不得拿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搞一份差不多的结果 ,目的是防止胜诉判决落空、当事人反复空转。 湘潭大学的答辩思路是这样的:省高院只认定了旧决定程序有问题,没否定冒名顶替的事实本身,这次重新调查时补充了材料、细化了法律适用,因此不算重复行政。 争议恰恰卡在这里。一边是法律禁止换汤不换药,一边是校方认为补齐材料再作决定合法,二者的边界究竟在哪——这正是"重作裁定"最容易被技术性绕过的模糊地带。 七年官司好像又回到了起点。一审、二审、再审,好不容易等来一份撤销结论,没过几个月同样的结果又落下来,只是文书编号换了、材料多了一轮。如果"补充证据、细化理由"就能重启一个已被法院否定的结果,胜诉裁定对普通人的救济效果就大打折扣。 03 四十万律师费,为什么走单一来源采购 湘潭大学5月16日挂出的一则采购公告显示:一项诉讼代理法律服务,预算40万元,采购方式拟用 单一来源 ——不经过公开招标,只指定了一家律所,案件名以星号代替。 头一个疑问落在金额上。一般行政诉讼案件的律师费在几万到十几万这个量级,40万即便对复杂案件也偏高,钱花在哪、涵盖哪些审级和服务,需要说得清楚。 第二个疑问落在采购方式上。单一来源采购有明确的法定适用门槛,例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、遇到紧急情况、或者必须与原有采购保持一致,一个诉讼代理项目是不是满足这些门槛,需要论证、需要公示。 第三个疑问落在时间上。公告挂出来的时候,唐时达因为学历被再次撤销而打的官司还在审理阶段,采购项目又拿星号把案件名遮住了,时间对得上、名称又含糊,难免让人联想。 学校花的是财政资金,每一笔都得经得起查。更何况这段关系里学校和学生正站在对面打官司,为什么花这笔钱、选了谁、依据是什么,更应该摊开讲。 不过话说回来,有疑问不等于有定论。采购方式到底合不合规、这笔钱是不是真花在了这桩案子上面,需要纪检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去核实,也需要校方自己说清楚。这里只是把几个绕不开的问题先列出来。 04 一个学生对一所大学,力量差在哪 把七年诉讼拆开来看,个人跟高校之间横着三重不对等,这也是这场官司最消耗人的地方。 第一重是信息。入学记录、学籍档案、校方调查材料等核心证据基本攥在学校手里,学生想拿只能走信息公开申请或法院调取,途径窄、内容少。 第二重是资源。校方可以拿预算请专业律师、调动行政力量,还可以通过再次作出决定把程序拉长,当事人却只能一边上班一边掏钱、一边跑腿。 第三重是专业积累。学校有常年处理法务的人,当事人得从零学起行政诉讼怎么打,光是理解"撤销重作""单一来源"这些术语就得花不少工夫。 有几层关系需要理清。实体和程序是两码事——无论最终是否认定冒名,撤销学历都得依规矩来,实体有问题也不能走违法程序去处理。采购环节有疑点当然要查,但供应商是否合规跟当事人有没有涉及贪腐是两件事,结论没出来之前只能质疑、不能扣帽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