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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星在诈骗园区被胁迫借下网贷,最终选择分期偿还,律师:如举证证实案涉网贷合同系受胁迫订立,有权诉请法院撤销借贷合同

2026-10-15

央视纪录片《缅北电诈覆灭纪实》最近播出,演员王星的故事再次被翻出来,一个话题冲上了热搜——"王星被胁迫借下的网贷该不该还"。 2024年底,王星当时还是个没什么戏拍的小演员。年底,他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一则剧组通告,发布者微信名叫"颜十六",自称是某剧组副导演,专门负责物色演员。王星按要求录了一段表演视频发过去,很快就收到了确认通知。为了打消他的疑虑,对方甚至提前买好了上海到曼谷的往返机票,还订了当地酒店。 2025年1月2日,王星从浦东机场出发飞曼谷。飞机落地,他就被"颜十六"安排的车接走了。 司机没有把他送往预订的普吉岛酒店,而是以"换酒店"为由,一路往泰国北部的达府湄索县开。在一家超市附近,王星被要求换车,继续往缅泰边境方向走。这时候他已经察觉到不对劲,偷偷给女朋友发了一句微信——"猫喂了没有"。 这是他和女友提前约好的求救暗号。 女友看到消息后立刻报警。但已经来不及了,王星被多名武装人员挟持,从泰国偷渡到缅甸妙瓦底,彻底失联。 公安部随即启动国际执法协作机制,联合泰国、缅甸警方展开营救。王星最终被找到,但此时距离他落地曼谷只过了4天,他已经被转卖了3次——从阿波罗园区,到环亚园区旁边的黑园区,最后到凯旋园区。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, 王星在园区里被人控制着强制刷脸,从网贷平台借下了数万元。钱全部落入了诈骗团伙手里,跟他没有任何关系。 他后来在采访中说,那笔贷款最后是分期还完的,"屋漏偏逢连夜雨,那时候也没有工作。" 这笔钱,到底该不该还? 法律上的答案其实很明确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,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。合同一旦被撤销,自始无效,还贷义务也就不存在了。 但操作起来很难。律师指出,撤销权要在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,而且需要提供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胁迫事实。整个事件中,最难的就是证明贷款确实是被胁迫的——人脸识别不等于本人自愿借款,但要推翻人脸识别的效力,证据门槛并不低。 换句话说,法律给了他撤销的权利,但现实中他可能根本凑不齐法院需要的证据。这也是为什么,王星最终只能选择自己分期偿还。 后续进展是,2025年1月5日王星的女友发文称他失联,引发全网关注。1月7日王星在缅甸妙瓦底获救,11日凌晨回到上海。2026年8月,涉案的跨境人口贩卖集团17人被提起公诉。诱骗王星的"颜十六"也在泰国落网——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群演,在影视群里潜伏多年。 纪录片播出后,王星发了一条微博:"纵使那段经历充满着磨难和煎熬,可让那片法律真空地带被大众看见,最后能换来更多人的平安,那这份磨难,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成全。"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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